落马官员的 “忏悔” 就是在职官员“警钟”

中国法制网   2015-12-09 13: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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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时任开封市委副书记、市长的周以忠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月,周以忠因受贿犯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昨天,记者从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获悉,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周以忠写下了一封“忏悔书”,反思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对自己“为什么会堕落”进行了深刻剖析。(搜狐新闻  12月9日)

    又一名落马官员的发出了深刻的“忏悔” ,声称自己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家人的关心支持。反思自己犯错的原因主要是信仰上的动摇,认识上的误区,心态上的失衡,心理上的侥幸。

    十八大以来,只要细心留意观察,不难发现几乎所有落马的官员面对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都会发出类似的忏悔和反思,或许有的读者认为这些都是哪些官员“忏悔书”的固定格式和写法,但是从这些官员的忏悔中也的确让我们看到他们误入歧途的原因确实是有共性的问题。

    首先是理想信仰的动摇。信仰的动摇导致党性弱化,弄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工作的宗旨,自然就会在思想上出现偏差,致使为官的目的发生变化;其次是认识上的误区,其实就是法制意识的淡薄,总认为腐败离自己很远,认为一点点腐败不算腐败;再次是心态上的失衡,嫉妒商人赚得多,看见别人腐败得多,受不了清贫的生活,心中价值观的天平发生了倾斜;最后是心理上的侥幸,总认为山高皇帝远,法不治众,那么多官员都在腐败也没有全部查处,自己做一点不会被人发现,于是一次、两次、三次……最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些落马官员的前车之鉴更值得在职官员们好好反思,如果不想今后在狱中再写出类似的反思,那么希望在职的官员们一定牢记这些落马官员的深刻忏悔,以之为鉴日省自身言行。认真学习和践行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性修养,以鉴定的信仰和坚强的意志炼就精钢不坏之身,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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