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阳:党的干部就是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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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刊登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系列文章之《以德治党 确立高标准》。文章强调,当前,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洁问题反映最强烈,修订准则就要紧扣“廉洁自律”主题。(2015年12月7日,搜狐新闻:中纪委析从严治党:崇德重礼是党规党纪的源头)
党纪条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廉洁自律不仅是一种思想境界,而且是一种责任要求,是党员干部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我们党一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干部更应该有高的觉悟和追求,以豁达的精神和超然的态度对待名利,用高尚的品德和境界约束自己的名利之心,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作风养成和能力建设,真正做到严于律己。要时刻认识到放纵小节的危害性,理智地管住自己的小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党中央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相对于在党内法规中纪法不分、错把法律当底线而言的。在党的建设中,则要坚持高标准在前,靠理想信念去引领。只有这样,党员干部才能有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各种诱惑面前站稳脚跟。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俗话说:勤政廉政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污腐败猖獗之时,则国势衰弱。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今天,廉政建设对每个干部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贪污受贿,不以权谋私。我们要把廉政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