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不能成为人性化执法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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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吉翔)今日凌晨,针对网曝《一厅级干部在三亚被城管弄得没了尊严》一事,三亚市委外宣办回复称,经查,天涯区城管人员在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天涯区政府已责成涉事城管中队做出检讨,并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新闻中心 12月7日)
城管人员按章执法这本属职责所在,而人民群众不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受到违规违法相应的处理,这本也应该无可非议。但是就因为此事件中涉及违章的对象是一位厅官,因此被炒得沸沸扬扬,并且天涯区政府还责成涉事城管中队做出检讨,并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
违章停车被扣,这本来就是一件司空见惯的城管执法的小事,而经这位“厅官”一闹腾,再经媒体一曝光炒作,城管部门又是道歉又是检讨,还对相关人员进行停职处理,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公道合理呢?如何这样的话,以后执法人员处理类似问题的时候是不是都还得心存芥蒂,还得调查清楚违章的车辆主人是谁?违章人员的祖宗八代哪些是官员呢?对官员就人性化执法,对一般群众就严格照章办事,这让老百姓情何以堪?让政府的公信力情何以堪?让法律的威严情何以堪?
古人曰:“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如今城管执法在遇到一般群众和厅级干部难道就应该区别对待吗?如果真的这样区别对待的话,是不是官员又多了一种 “特权”了呢?那么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的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又如何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呢?
“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有了规章制度,不管是官员还是一般群众都应该遵章守纪,而执法执纪部门和人员也应该照章办事、公正执法、一视同仁,唯有如此才能营造人人遵章守纪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有效遏制“特权”思想的滋生。(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