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旅客的一种选择权的尊重
中国法制网
2015-12-03 15: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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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日前披露,自2015年11月1日起,铁路部门为境内乘坐火车的旅客提供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服务,也就是铁路乘意险,旅客可以自愿投保。(11月2日央广网)
从新闻中了解到:中国铁路总公司推出“乘意险”,该保险由旅客在购买火车票时自愿购买,保费3元最高获赔30万元意外身故、伤残还有3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
此次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
所谓“乘意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效乘车凭证,乘坐境内旅客列车,遭受意外伤害致使本人身故、伤残或者受伤治疗等等,由铁路自保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服务。
自2013年1月1日起,在火车票票价内隐藏了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被取缔。如今,再次推出,不仅仅是3元钱的问题,而是铁路部门从旅客的安全角度出发,根据当前的安全风险需求,而推出的一种个人安全保障,是对旅客的一种选择权的尊重,说到底是铁路部门对旅客的人身安全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