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拍蝇”需要“缝口子”
中国法制网
2015-12-01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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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100元钱甚至不够一餐饭钱,但侵害的却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河南省纪委近期对2014年以来基层腐败专项治理中查结的3263起案件梳理发现,涉及党员干部中,乡镇科级干部占13%,村级干部约占40%,职务最低的为村出纳、村小组组长,甚至农村敬老院院长、小学校长。(12月1日 京华时报)
查处“蚊蝇”主要靠基层纪委。其中,乡镇纪委“挨得最近”。但是,乡镇纪委普遍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且面对的是熟人社会,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不足,对“蚊蝇腐败”往往是“看得见,却管不着”。如此矛盾的状况,让乡镇纪委无处施展身手,也等于是为“蚊蝇腐败”多开了一道隐形的口子。
既然是开了口子,而且是会导致严重后果的口子,就需要“裁缝”用“针线”来及时补上。这里的“裁缝”不仅仅是纪委,更应该是群众。熟人社会已成传统,但这不应该成为放纵“蚊蝇”的借口,既然纪委的力量不足,那就更应该充分开展腐败“群防群治”,让人人都成为“朝阳群众”和“西城大妈”。另外,监管手段作为“针线”,如何掌握在“裁缝”手中,怎样才能有用,怎样才能“严用”,也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