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齐:“一把手”走上被告席,是法治进步的彰显

中国法制网   2015-11-30 11:05:37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11月20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湖北某市政燃气管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随县人民政府、第三人随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纠纷一案,随县县长毕道丽出庭应诉。(11月24日《楚天快报》)

法,国之重器,安民之保障。从1949年《共同纲领》的颁布到2014年240部法律、706部行政法规和8600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实施。从封建人治制度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建成,法治已经深入人心。但是长期以来在“民告官”的庭审现场,往往只见原告身影,而被告大都由代理人出庭,形成了“民告官、不见官”的情形。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在“六五”普法基础上,全国上下不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部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在该案中被告随县人民政府县长打破以往的“代理模式”亲自出庭应诉,充分体现出政府机关对法律与法庭的尊重,也是政府“一把手”、为官者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彰显。
笔者为认为此次随县人民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将会是一只推进中国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强大催动剂。一是对长期以来形成的“官本位”思想的一次有力抨击,县长亲自出庭当被告树立了“法大于权”的标榜,体现出了行政权力是行使在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之下,有利于培养社会公正平等意识。二是对提升政府领导的法治文化水平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出庭应诉必然要进行原被告双方辩论,辩论就必然要涉及相关问题的法律法规,这也就促进了我们的领导干部对法的认知和学习。因此笔者真诚的为随县“一把手”走上被告的法治之举点赞,为中国法治的进步点赞,也希望在今后漫长的法治道路上,有更多的“一把手”能够用法治方式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诉求。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