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 樊明:事后“追责”不如事前“负责”

中国法制网   2015-11-30 08: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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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夜半时分的一声轰鸣,蘑菇云腾空而起,8月12日的天津市爆炸事故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事故的发生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伤痛,更是反思。我们在反思,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不早点把不安全的隐患排除掉,但往往为时已晚。我们也在“追责”,但无论多严厉,总是不能承受生命之痛。

事后“追责”,不如事前“负责”,追责容易,却无法挽回生命。所以,与其追着责任跑,不如绷紧责任意识这根弦,时刻怀揣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方能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在安全风险管理中,我们需要的是居安思危、规避风险,是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是扼杀潜在危险于苗头。我们更要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风险管理现状,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防隐患,堵漏洞,强化安全生产。

企业的每一名员工,都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超前预想,强化安全整治和隐患排查,找准问题隐患,使问题超前防范、超前整改,使“防患于未然”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企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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