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在制度的“笼子”面前更要关紧“门窗”
中国法制网
2015-11-27 21: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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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27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今日,江西省抚州市委原常委李智富、江西省新余高新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任光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人民网 11月27日)
十八大以来,一个又一个、一例又一例的“老虎”被打,“苍蝇”被拍,“狐狸”被抓,其根源于他们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性,其果源于他们没能继续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终在于依法治国的法治前提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这样的因果循环中,我们有着的是对于贪腐份子被处的大快人心,因为这不仅仅是他们财产权力的回归,也是改善百姓办事难的有效途径。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何在一个又一个人倒下后,还有那么多人继续前仆后继呢?这毕竟不是革命工作,需要前仆后继的后来人为人民的解放事业做贡献,相反这更需要大家团结一致向贪腐说不。
在一个又一个的落马背后,一些常在河边走的人却义无反顾或者说不甘“平凡”的踏上了“腐败”的不归路,追根溯源以前在于我们的制度存在漏洞,让观望着抱着侥幸的心态,一不小心迈出了步伐而犹自安慰,不一定自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党下了力气,花了功夫,最终一部部一款款行文严密的法律制度出现了世人的眼中。然而解铃系铃,这些制度的出台似乎并没有狠狠的遏制住那些贪婪者的步伐,所以此时笔者想说,光关上了“制度的笼子”,却没有将他打成贴墙筒壁,也没有关紧“笼子”的门窗又如何能堵死贪婪者的路呢?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不仅仅要借助严密的法律制度,也要借鉴正反两个方面的模范教育,在法律的制裁面前,不仅仅要平等更要从严从重,如此之下,终将刹住这歪风邪气。
作者: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