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的简政放权真给力
中国法制网
2015-11-27 21: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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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现代行政执法的核心价值追求,针对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问题突出的现象,从2011年开始,中央和地方分别从简政放权、制定权力清单和制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地方规定两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以限制和规范。(人民网 11月27日)
新一届党中央政府成立后,在习大大的带领下,我们不仅仅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反腐倡廉作风整顿运动,对于政府公信力的缺失我们更是大张旗鼓的展开了简政放权。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看到不仅仅反腐倡廉有“大手笔”,简政放权也可谓不甘落后。
在短短的4年时间里,我们看到简政放权走过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地方到基层的光荣历程。在这段可谓“不长不短”的路上,我们不仅看到了中央政府的付出,更看到了过程中艰辛,尤其是自由裁量权。
在过去借着自由裁量权的东风,不知道多少地方的党员干部“肥了”自己的腰包,“干了”政府的脸面,“损了”百姓的利益。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的公信力才一而再,再而三的缺失以至于到最后,百姓是觉得政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而且还不能说不能怨,否则就是“刁民”、“刺头”。
面对这样的弊病,制定权力清单可谓顺势而行,这也是为了能最大化的接受监督,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如此一来,在百姓人民大众雪亮的目光下,自由裁量权将再也没有“用武”之地,而权力清单就可以说的上是“对症下药”的简政放权。而这“对症下药”的结果就是有效的遏制了政府公信力的继续缺失,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来说还能弥补流失的公信力,这对于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来说将是无法估量的“利益”。
综上所述,“对症下药”的简政放权真给力。
作者: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