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官员应正确面对媒体,提升自身素养

中国法制网   2015-11-26 14: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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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11月23日发布消息称,贵阳市住建局局长刘朱被免职。免职消息称:贵阳市委、市政府近日研究决定,对保障房因配套设施滞后导致不能如期竣工投用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对决策科学性、决策规范性、落实不到位和职责不担当等进行责任追究。此前,媒体曝光了贵阳市保障房因配套设施滞后导致不能如期竣工投用的问题。与此同时,刘朱在办公室面对媒体记者时否认自己是局长引发舆论广泛批评。报道视频中,记者到贵阳市住建局采访保障房投入使用情况,在局长办公室见到一个身穿白衫黑裤子的中年男子,便询问他是不是局长,中年男子立即回答,“你们搞错了,我不是局长,我就是过来看工作图的”。随后,记者查阅官方网站发现,这个中年男子正是贵阳市住建局局长刘朱。(中国青年报11月24日)

十八大以来,官员面对媒体总体的状况有所好转,但也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如有些官员愿意“抛头露面”,喜欢说大话;有些官员害怕和畏惧媒体,生怕说错话;有的官员对媒体选择欺骗和隐瞒,“话到嘴边留三分”,甚至还有一些官员对媒体爆粗口。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很多官员不愿信息公开、不愿接受监督。笔者认为:新闻媒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府职能、信息公开、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等信息重要平台。媒体曝光事件,往往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媒体的跟踪报道,对官员提出的相关问题,代表着广大群众的关注。所以面对新闻媒体,我们的广大干部不应该采取回避,隐瞒的态度,在面对媒体监督和追问的时候,应该坦诚以对、回应质疑,并作出理性的回答。保持以“积极主动”的基调,积极地与媒体沟通,如果有错误,就先承认。

同时,官员与媒体打交道也是对自身能力、当众演讲的能力等多种素养的培养。通过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学会如何做人;其次,了解媒体运行模式,通过媒体平台,做到信息的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再以回避隐瞒的态度面对新闻媒体,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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