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切莫把“国家”当作了“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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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11月25日晚通报称,经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中山市检察院11月24日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正厅级)提起公诉。(新华网11月25日)
1951年10月出生于广东阳江的冯立梅,三十多岁出任阳江市阳东区委书记,前途曾一度被看好。但在年近花甲的年龄,却身陷囹圄,不得不让人唏嘘。为什么总有些官员在最辉煌的时候迷失?为什么总有些官员在公事与家事间模棱两可?为什么总有些官员因家人的放纵而锒铛入狱……究其缘由,怕多是把“国家”当作了“家国”。
纵观冯立梅案件,“开始、经过、结果”与其他贪腐案件基本相似,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与人通奸似乎已经成了贪官们的标配。但冯立梅案也有一个新亮点,就是2011年,冯立梅被传出事,但他退赃250万元后将事情“摆平”。据当地官员描述,冯立梅退赃时,当着众多官员打了他老婆一耳光,并大骂:“你××怎么能收人钱”。一个耳光、一句骂语欲撇清的是贪污受贿的责任,欲树立的是大义灭亲的形象。要说中国人没有拿过奥斯卡奖,那绝对是贪官们没有去参选。但如果用这样的表演来蔑视群众的智商,对抗组织的调查,挑战党纪国法的威严,那就是自作聪明,自取灭亡。
首先,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修身齐家”都是对一个官员最基本的要求。倘若一个官员连自己的小家都管理不好,又怎么管理一个团体、一个组织、一个领导班子。正如久负盛名的“江南第一家 ”郑义门,家规严明、家风清正家族管理井井有条,终培养出一百多位清官,美名流传千古。这就是家庭对官员的影响——家风正则官员清。
其次,在中国这一个受传统文化影响很深的社会,血脉亲情的联系是非常深刻的,中国人更是一个群体性倾向很强群体。一个家的重大事情,一般来说大家都是知情。而冯立梅和妻子联袂演出的这出“苦肉计”,怕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种违纪后第一想到的不是认罪悔过,而是挖空心思的开罪逃脱,纠集家人对抗组织的调查。这样虚妄的表演只会让人耻笑,这样垂死挣扎只会加速堕落,最终祸害家庭。
最后,无论是冯立梅的“苦肉计”、还是周永康的“护犊”,体现的都是官员们家、国不分的思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们往往分不清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还是上级任命的;分不清手中的权力是为国为民的,还是为亲为友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的镶嵌在他们的脑海里,欺上瞒下、愚弄百姓,视党纪国法为儿戏,视人民群众为鱼肉,这样的官员不除难平民愤、难正纲纪、难明法威!
“修身齐家”是对一个官员最基本的要求。为官一方应急民所急知民所需,严于律己、恪尽职守造福一方百姓。切不可把“职位”变成了“身份”,把“权力”变成了“资本”,把“国家”变成了“家国”,祸国殃民、害人害己!(文/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