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亮 付鹤龙:“心理诱导”要及时遏制

中国法制网   2015-11-24 08:46:13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麻痹大意是造成违章和事故的主要心理因素之一。麻痹大意的人,在行为上多表现为操作时不认真,马马虎虎,大大咧咧,明知安全工作的重要,但时间久了,安全就只挂在嘴边,而心里却放松了警惕,觉得无所谓。笔者认为及时对职工的不安全心理及行为进行预测和调整,能有效地预防和避免"三违"。

从安全意识和个人修养上加强职工的心理诱导。坚持不懈的开展技能教育、素质教育、理想教育、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化学危险品知识教育;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教育;以及关键装置、岗位、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教育、事故案例教育、法律法规和标准教育、反事故预案的教育等。

从职业道德事业心和前途上进行心理诱导。对职工而言要做到四懂三会,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应知应会,做到安全操作。用美好的愿望鼓舞职工,用良好的道德培养职工,用先进的机制激发职工,用前途的美景鼓励职工,用安全生产奖励嘉奖职工,使职工自觉的遵守纪律,积极敬业。

在行为的准则上加以诱导、在健全的制度下进行约束。要求管理者到操作每位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制定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承诺书,并经常组织反事故演练和应急预演等。

在工作行为上加以控制。加强检查考核,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日查、月查、季度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同时注意职工情绪在工作上的反应,及时纠正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和违规的不良习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