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下的违规岂容嚣张?
中国法制网
2015-11-23 20: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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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纪委22日发布消息,通报多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6人受到党纪政纪查处。(人民网 11月23日)
公务用车这个词语是十八大以后继反腐倡廉,反四风以及基层建设等火热话题后又一敏感而又高发的词语。就表面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出这是公职人员工作上配备的车辆,为了工作这本无可厚非,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社会物质生活的发展,一些党员干部渐渐的迷失在了物质的海洋里而不能自拔。,一些人公然的占用国家集体的利益。
在新一届领导人上台后,面对这样可以说是“糟糕”的队伍,他们拿出了铁一般的手腕来处理寄生在队伍中的“蛀虫”。于是,不论是打掉的一批批“老虎”,还是拍掉的一只只“苍蝇”,甚至在现在的和国际接轨追回的一只只“狐狸”,这都说明了我党的决心和态度。在反腐倡廉这个大问题上我们尚且有着如此巨大的决心,何况于公车配备这样的“小事”了呢?可是,我们想不到的是,在经过了一年多的整改后,福建省龙岩市还是发生了违规配置公务用车的现象,而且还是多起,面对这样不可饶恕的情况,笔者认为唯有加大对相关管理等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才能更好的给广大党员干部一个警示教育。
追责下的违规不容嚣张,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只要有严格的法律制度来追究违规者的责任,那么谁又会为了那么一点小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前途呢?二是严格的追责通报后,给了广大党员干部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在反面教材的正面警示教育下,即使是想违规操作也要想想最后的法律结果。三是严格追责,不仅仅是为了预防和教育警示,更是为了我们的党员干部能担起自己的责任,挑起自己的担子,在其位谋其政。
如此一来,面对追责的前因后果和严格的制度,违规又岂会再次嚣张?
作者: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