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蛀虫”比“大老虎”更可恨!

中国法制网   2015-11-23 1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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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蛀虫”比“大老虎”更可恨!

中纪委今日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农村基层干部的“四风”问题有78起,占59.54%。(11月13日人民网) 
    据报道,近年来基层干部尤其是村支书、村干部“基层蛀虫”问题呈现多样化,有侵占集体资金、挪用集体资金给亲属用于经营活动的,有虚列开支套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的,有骗取粮食补贴资金的,有私卖耕地的,这些基层“蛀虫”渐渐成为了腐败重灾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村干部贪污腐败不足为奇,可在中国有数以万计的村干部,如果每个村干部都是一只“蛀虫”,那国家早晚有被掏空的一天。所以在农村基层地区,村干部腐败问题亟待解决。
    这些基层“蛀虫”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利益,他们的腐败,就是对群众利益最根本、最直接、最致命的打击与侵犯,所以,相比那些“大老虎”,这些基层“蛀虫”更让人可恨!严惩基层“蛀虫”是对群众交上的一份最完美的反腐答卷,只有基层“蛀虫”得到了应有的下场,群众对政府部门失去的新任才会被重新拾回。

小村官缘何成为大蛀虫?毫无疑问,村级组织缺少透明的村务信息公开制度,没有健全完整的财务制度,缺少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当算是出现问题之一。由此,导致少数村官巧立名目、贪污集体财物,吃喝玩乐、大肆挥霍,胆大妄为、挪用、私分公款,生活作风败坏、伤风败俗,俨然恶霸、横行乡里,甚至把一张张黑手伸向集体土地等。加之,近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反腐败斗争的矛头直奔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而偏僻的广大农村则成了反腐败“被遗忘的角落”。
    要彻底清除这些“蛀虫”,一是要加强教育,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针对村干部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制意识淡薄的问题,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教育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思想观念,尤其要把村干部的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党政干部教育体系之内,形成正常的、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发挥阳光政务作用。腐败的落脚点是获取金钱,所以,公开村务、公开账目对防止村干部腐败有好处。公开村务,让群众知晓村务开展情况;公开账目,让群众知道村级资金的流动情况。做到每一分钱都有明细的正当去向,每一个明细都公开于民,才是真正做到阳光政务,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三是加大预防惩处力度,打消权力滥用念头。日常强化监督助于村官贪腐的预防,案例严厉惩处利于村官贪腐的警示教育。反腐分子通常存在侥幸心理,逐渐“养大”了贪腐“胃口”。针对这种始终认为自己没那么“倒霉”的心态,严惩不贷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让蠢蠢欲动之人知晓后果的严重性,他们才能正确地鞭策自己,打消贪腐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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