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蓉:局长百万公款买茅台,底线到底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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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妄为、屡屡破纪,甚至把干部职工也拉进来搞“利益均沾”,背后往往隐藏着单位一把手的严重破纪破法。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原局长涂灵军就是这样一个反面典型。近日,他因涉嫌贪污、受贿,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而其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顶风违纪问题也早已由贵州省纪委通报并处理。(来源:11月19日搜狐新闻)
公款消费在世界各国都有,在多数西方国家,由于有严格的舆论监督,政府官员在公款消费问题上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就面临下台的危险。我国自十八大以来,对政府官员、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措施和“禁令”不断上台,公款消费更是被严厉禁止。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公款消费这一“温床”开始降温。然而,即使在这样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任然有人顶风作案,通过搞“利益均沾”的法子来大肆挥霍公款。
手机话费在单位报销、接待朋友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就连购买一把剃须刀也要在单位报销……100万元买茅台酒、120万元买公务车,三次组织职工远赴泰国旅游……被检查组调查,居然局长还“振振有词”,声称自己是“有原则、底线的”,真不知这底气到底在从哪里来?
局长如此“振振有词”,还是因为他们乱用公款的方式“有名头,有讨论”,任何单位的职工都希望能多发钱,多给予福利,该局局长正式掌握了这样的心理,才敢为所欲为。“上级吃肉,下级喝汤”、“利益均沾”,反正公款使用都是集体研究决定的,要有问题也不是一个人承担。正是有这样的“名头”,才放任该局长任性用权,买卡、买酒、买车、买房、出国旅游,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公款消费本应是“步步惊心”,在该局确实“步步为营”,说白了,还是整个单位内部的问题。靠着“利益均沾”来中饱私囊,而罔顾了党纪国法,整个单位互相包庇,才让这种不良之风越演越烈。
如何打击以“利益均沾”的方式挥霍公款,笔者认为还是要从这三方面下手,一是要坚决实行信息公开,特别是要加强“三公”经费的使用明细的公开,严防乱用公款行为;二是纪检部门要加强监察力度,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责任追究力度;三是要通过“软硬结合”严控腐败之风,用软培训和硬制度、硬法规来拴住领导干部的权,挡住领导干部的手,牢固规矩纪律之墙,真正树立清正廉洁的行政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