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雨薇:违纪行为没有理由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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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违纪官员在事发之后,总会为自己的行为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这些借口五花八门,种类之多,令人惊愕。“当时没想那么多”、“违纪也是身不由己”、“买包是工作需要”、“公款旅游是工作惯例”……从已经公布的诸多官员落马案例来看,官员违反纪律被查后用作“挡箭牌”的借口花样翻新,不胜枚举,有的甚至让人哭笑不得。犯了错误、出了问题不仅不感到羞愧,还要找借口百般推脱、抵赖,这一行为本身为大众所不齿,其背后的错误心态更值得警惕。(11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用卡耐基的话来说,人性都是有弱点的,人们习惯于以软弱的一面示人,习惯于靠侥幸心理来蒙混过关,习惯于在真相未揭穿时靠一个个谎言来骗取别人的信任……因而我们看到,违纪官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总会以各种说辞来掩盖自己的罪行,用千奇百怪的借口来骗取纪检人员的审查。面对着拱手送到眼前的利益,当他们决定伸出罪恶之手的瞬间,心里早就没了“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只想着“再多一点点,我就会点头”,直到被带走调查,心中仍然算着“小九九”,以为编个理由就能蒙混过关,他们所有的“我以为”最后都不能成为证明他们无罪的理由,真相面前,再多的解释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公款为妻买包,却说成是为了城市宣传;母亲生病就随意受贿,不知这些钱有多少用来治病;因为行贿的人含着眼泪来送钱,感觉不收就对不起人家,所以只能“心地善良”地收下……这些违法官员居然用如此“滑稽”的理由来应对政府的调查,实在是可笑之极。
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则必须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定立场,可是总有一些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上出现偏离轨道的现象,是法律的“吸引力”太弱,还是自身的“离心力”太强?
古语常说,无故不得推脱。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既然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没有理由证明自己无罪,却还要整一堆乱七八糟的的理由,就着实让人觉得脸皮够“厚”。借口是贪念的温床,为自己找借口的人,永远不会进步。也许敢作敢当还能让人理解,可是看到“包公”却高唱“太委屈”,这样的做法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成功者找方法,失败者才找借口。太多的借口,太多的理由,为了利益,官员背叛了所有,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侥幸心理不能让他们免去责罚,只有善言善行,方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