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微店”是否值得推广?

中国法制网   2015-11-18 11: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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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微商蓬勃发展的时代,开网店、微店不足为奇,可您听说过市委书记开微店,在朋友圈里推销本地特产的吗?近日,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们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个月,已经有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个月售出商品近万元。(11月16日《新文化报》)

    市委书记开微店,而且经销的是本地的土特产品,这是市委书记为本地土特产品宣传并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一项措施,应该说从推销本地产品,提升产品知名度的角度来看是一件好事,也体现了该市委书记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值得肯定和学习。但是,市委书记开网店的工作做法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违反了领导干部不准经商的规定;二是网店白天时时不能离人,如果书记上班时间打理网店之事,就是不误“政业”;书记事务缠身不可能亲自打理网店,借书记之名而非书记亲自打理的网点网店对购买者有欺骗之嫌;四是微店涉及的范围主要是朋友圈,那么书记网店的购买者会是些什么人,这里面的交易会不会都是正常交易,会不会潜在着腐败呢?

    所以,书记开网店直营土特产的这件事做得好会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有利,做得不好就会牵涉到腐败问题的滋生,给书记和当地的干部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带头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想法是值得称赞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但是其做法还值得推敲。

    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做任何事情都要本着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准则才能真正做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得到百姓的理解和拥护,反之,不仅会给自己制造不必要的麻烦,也会给别人留下不务实的话柄。(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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