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钱不收”背后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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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钱不收”背后的冷思考
新华网南昌11月15日消息,涉贪省管干部中超过九成有违规插手工程问题,单笔受贿金额高达3000万元……江西省纪委查处十八大以来省管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的32人中,30人有违规插手工程谋取私利问题。(11月16日新华网)
这些官员严控受贿对象,进行“选择性腐败”。如晏德文坚持“小钱不收、平头老百姓的钱不收、不信任人的钱不收”的“三个不收”原则,将受贿对象控制在小范围内。
“工程起来,干部倒下”俨然已成为江西涉贪干部的真实写照。如今,高楼大厦虽鳞次栉比,工程建设却成为部分干部发财致富的“快车道”,而一套住房却成为多少老百姓的“天方夜谭”,殊不知,“选择性腐败”更加剧了干群关系的鸿沟。
诚然,工程建设加快了城市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也为老百姓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其背后“官商一体、利益共享”的潜规则,造成了多少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空耗钱财,更伤了民心。对此,笔者有两点思考。
第一,工程虽易建,民心却难扶。近年来,尽管加强了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加大了对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查处的力度,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仍然处于易发高发态势。工程虽有“颜值”,老百姓却“道路以目”,其背后是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构建让人民群众为之信任的政府实属不易,而“小钱不收”却给本对政府充满信心的老百姓泼了一盆冷水。
第二,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成为工程腐败主要诱因。在笔者看来,工程腐败实则是贪官在利益与风险之间的博弈,面对巨额利益,部分干部甚至有“若为金钱故,党纪国法皆可抛”的任性。
工程建设不应也不能纵容“小钱不收”的“选择性腐败”。反腐高压态势下,工程建设领域“不敢腐”态势形成的同时,还要加强制度制约,从而推动“不能腐”的机制和“不想腐”的自觉,最终使“小钱不收”的工程腐败成为过去式。
新闻源: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1/15/c_1117146344.htm
作者:谢伯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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