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办公室是否体现为“官奢”现象呢?

中国法制网   2015-11-16 16: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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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一市局级干部张某某在超标办公用房的专项清理中,将办公室搬到隔壁房间(符合标准),但同时设置一道暗门通向原办公室(超标)。11月15日,省纪委“每周一案”解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案”,称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党员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管理规定,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张某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16日《荆楚网 》)

     2013年中央就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在文章中可以明确的看出张某某没有执行反而还私设套间的行为实在令人惊叹啊。办公室面积为90余平方米,含有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间,虽然挂有“阅览室”牌子,但没有真正作为“阅览室”向职工开放,只是摆放了少量书籍资料,实际使用人仍为张某某。

     奢侈挥霍国币公款,除了用车、吃喝、出游的“三公”之外,还有一“公”,就是滥造豪华办公楼及超标办公用房。在办公场所上挥霍奢侈,摆挥霍的谱,享奢侈的果,是官奢的一种表现,与“三公”消费上的挥霍奢侈,是一个籘上的瓜。

    要想官不腐的话,就应该从消灭官奢的现象,因为官奢,有人则以没有把钱放入自家腰包为由,理直气壮地在乱花公众的钱它们的本质,都是放纵私欲,借公营私,以权谋私。官贪必然官奢,官奢则会走向官贪。

    然而,办公用房是用来办公的,不是干部之间用来攀比的,它不是私人套间,也不是私人所有的。党员干部根本没必要在意办公室的大小。“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要里面的配置,可以用来办公就可以了,何必铺张浪费,做摆设呢。所以整肃办公用房上的官奢现象,一刻也不能容缓。(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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