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阳:消灭“基层蛀虫”,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中国法制网   2015-11-13 10:45:17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中纪委今日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131起通报问题中,农村基层干部的“四风”问题有78起,占59.54%。(2015年11月13日,人民网:中纪委通报131起四风问题 农村“基层蛀虫”近6成)
    中纪委现在查“四风”问题,不仅要继续打“大老虎”,更加注重查处老百姓身边的“小苍蝇”。但是现在很多农村基层干部以为“天高皇帝远”,频频出现将国家财政给予农村地区的多项补助资金套取、贪污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基层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是上级指示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是维护一方稳定的重要堡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一名合格的村干部,本应该带领群众更好地生产、生活,而某些村干部却成了“基层蛀虫”。村干部都是群众选举出来的,群众选举出村干部是信任的开始,若要延续这种信任,就必须时刻心系群众,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而这些“基层蛀虫”不仅没有保持一颗善心带群众、没有凭着一腔热血干事业、没有带着一身正气驱邪恶,反而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看不到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错位,把群众的利益抛之脑后。
    笔者认为,光是通报查处问题是不够的,还应该通过强化干部思想作风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自觉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建立监督常态化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的形式和载体,提高监督实效,使“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用严明的纪律切实整顿治理“四风”问题,彻底消灭“基层蛀虫”,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