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胜:做人民公仆 不能做权力的仆人

中国法制网   2015-11-11 16: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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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民公仆 不能做权力的仆人 11月10日中海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罗伟中(正厅级)涉嫌串通投标罪、受贿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新华网深圳 11月10日) 罗伟中利用采购招标,为他人谋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10万元人民币、4万美元和10万元港币。此案暴露出国企采购、招标黑洞等问题,国企高管,尤其是“一把手”存在过度集权、缺乏约束,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务必要分散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的权利,避免“一手遮天”,避免“领导的话就是法律规定制度”,多实行民主决策,形成权利相互掣肘,相互监督,相互协作,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党内外监督,坚决执行习主席的“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决策。在此案中罗伟中利用手中的权利将招标形同虚设,将“公开竞争”变成“量身定做”。 作为国企管理高层,罗伟中不仅在招投标方面有“话语权”,更利用公权插手采购、接待等事宜。在贵州省仁怀市一团和气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蔡传庆处购买一批白酒和普洱茶用于接待。检方指控,在这笔共计130万余元业务接待支出中,罗伟中收取了50万元好处费。可见“一把手”的权利之大,覆盖面之广,产生了严重后果,给集体形象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仅如此,罗伟中还通过家人间接输送利益,给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国家公职人员不但要在工作岗位上树立良好的形象,在家庭和社会角色中同样要树立一个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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