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式腐败”值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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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军)因分赃不均,“腐败合伙人”的副局长一纸举报信把局长“出卖”了,局长应声落马,副局长也难逃法网,“三人帮”最终得以一锅端!最新一期的《广东党风》杂志披露了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系统腐败窝案的详情。(搜狐新闻 11月6日)
近两年,随着中央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个个“大老虎”相继倒在了“景阳冈”上,一大堆硕鼠苍蝇在慌乱中也被“电网”缚住了手脚,更有一窝窝的蛀虫被“铁锨”铲除了“窝”。如广东茂名窝案牵涉100多名腐败官员;中石油窝案中“倒下”45人涉,虎门金洲社区窝案牵涉6名两委委员贪腐,六安水利系统窝案涉7人贪腐……着实令人震惊!
这样一个系统或单位出现塌方式腐败、整体腐败的情况不仅给本单位或系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也极大的践踏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削弱了政府公信力,恶化了党群干群关系,给党和国家形象和声誉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但是在反省这些窝案的危害的同时,也有两个问题值得反思。一个是案例中涉及的官员为何如此大胆?是不知法犯法,还是虽知法却无视法纪,还是认为权大于法或者法不制众呢?另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是监督机构和人员在干啥?按理说这些单位或系统都应该有派驻的纪检机构,那么,一个单位或系统出现如此多人违纪违法的事件,是派驻纪检机构的相关人员不知晓,还是虽然知晓但是畏惧一把手的权力独大,还是根本就是玩忽职守熟视无睹呢?
笔者认为,官员贪腐大都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而由于监督的缺失让他们获得侥幸的机会大大越来越多,渐渐就满足不了日益膨胀的私欲了。因此如果在这些官员想得到侥幸的时候有监督在、有人及时进行提醒,或许就可能及时制止或者不会发生这样的案例了。所以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经常性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约谈、经常性对一些单位和系统开展审计和巡视工作有利于减少腐败的发生。
人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只要领导干部树立正气、传递正能量,严明法纪,单位就会风清气正;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监督只是被动地接受,只有自己学法知法守法,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践行好 “三严三实”标准,才能做到主动与腐败作斗争,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