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奖金,不是星星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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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奖金,不是星星之火
目标责任考核倒数第一,还给全体职工发奖金。记者日前从湖北省黄冈市纪委获悉,湖北团风县杜皮乡违规发放奖金,特别是在2014年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倒数第一的情况下,仍然违反纪律规定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一个半月奖金,合计107527.38元。为此,杜皮乡党委书记、乡长、纪委书记等10人受到追责和处分。(11月4日新华网)
9月襄阳小贪巨腐共查处腐败案368起、湖北咸丰县43所学校被曝“校服腐败”、湖北地税系统超标建楼……这一系列负面新闻俨然已给湖北戴上了“腐败高发区”的“桂冠”。其实放眼全国,各地政界弊案时有耳闻,中央虽出台一系列政策严加整治,但同样面临“腐败”的威胁,湖北腐败现象甚至触目惊心。
诚然,工作业绩突出,适当发放奖金可以激励职工再接再厉。但目标责任考核倒数第一,却仍理直气壮给全体职工发奖金,各种补贴应有尽有,甚至违规支出烟、酒、副食、礼品等费用高达100369元,在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明纪律下,如此行为实在令人扼腕。笔者不禁要问:如此巨额“任性”奖金从何而来?又为何独恋湖北?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后三名的杜皮乡,被列为第一批巡查对象,这本应是对杜皮乡的警示,不曾想,杜皮乡却变本加厉,公然违反中央禁令,违规发放奖金。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管缺失,导致地方政府私设“小金库”,攫取国有资产以达到单位恣意自肥的目的。
或许湖北“任性”奖金只是个例,没发现问题不代表不存在痼疾。如若说只有湖北存在这些问题,笔者实在不敢苟同。对该案拍手称快的同时,各地政府是不是也应该放大自己的问题,毕竟“没问题”不是挡箭牌,也不是遮羞布。
杜绝“任性”奖金,监督,问责岂能缺位?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同时,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到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使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二是要管理好、使用好财政资金,不得在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等,对于违反规定搞变通或以各种名义乱花钱、乱发钱的行为,要加大问责惩戒力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绝不手软,从而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湖北“任性”奖金是教训,更是一记警钟。
新闻源: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1/04/c_1117040752.htm
作者:谢伯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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