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子一:“富农”有道,法律是保障

中国法制网   2015-11-04 11:55:41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的关键部署。方案指出要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实施“政经分开”以确保农村改革的良性发展。(人民网  2015年11月4日)

         农村改革是加快新农村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众多,解决好农民的吃饭问题,是我国一直在努力的方向。方案指出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复杂的多方利益关系,改革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从整体上来规划改革,做好整体设计。农村改革,正确的改革措施和方案是关键,而法律的保障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是保障农民利益的有力武器,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得以良性循环的有力保障,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也只有拥有了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才能确保经济发展措施的正确实施,实现真正的经济腾飞。

         确保法律保障进入农村改革环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司法宣传部门要努力推进法律进农村工作,培养知法、懂法、用法的新型农民,减少农村的犯罪率,达到“富农”有道的目的,加快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农村改革中农民是主体,农民要主动学法,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与利益,杜绝违反法律的行为,爱财要取之有道,获取正当利益,走上真正的富裕之路。法律援助部门也要完善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项目,要进一步确保农民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最终达到实现农村良性改革的目的。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