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护身符”,别那么傲娇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婚宴“护身符”,别那么傲娇
昨日,湖北省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推出“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第二期。本期讲述,去年2月,某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叶某向区纪委、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自己准备为女儿举办婚宴,计划20桌。但实际举办时,共摆宴席30桌,除亲戚、朋友外,还有部分村干部等13名管理对象参加。叶某共收到197人所送礼金70400元,其中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礼金6300元。(11月3日东方网)
根据“最严党纪”相关条例,笔者断定这位主任是摊上事儿了。事发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81条规定,给予了叶某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对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3人所送礼金人民币6300元予以收缴,上交财政。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大背景下,湖北纪委作出这样的决定可谓是应有之义,更是必行之举。
自古以来勤俭节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操大办”何异于奢靡之风?况且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后,各地都大兴节俭风,不得大操大办、不得相互宴请,目的就是防止酒宴中的隐形腐败和奢侈浪费。而该街道党工委委员在各种明文规定面前却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拿了护身符后肆意妄为”,其自取其辱的行为是“偏向虎山行”的背道而驰。
与其说“婚宴护身符”是“八项规定”在部分干部具体操作中的“变形走样”,不如说其更护了“八项规定”和“最严党纪”的“短”,彰显了党纪国法的权威,以“婚宴护身符”为反面教材,恰形成了一种威慑,大操大办是红线更是禁区。这名干部以为“走了程序”就拿到了“护身符”,可以肆意妄为。笔者认为其实质是漠视规定,心存侥幸,欺骗组织,最终受到应有的党纪处分。
“婚宴护身符”的超规格宴请表面上看为自己撑足了门面,实则弱化自己的智商。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侥幸心理,不仅打了自己耳光,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如此说来,“大操大办”,是爱不释手的“摇钱树”还是烫手山芋,想来干部也该掂量掂量了。
新闻源:http://news.eastday.com/c/20151102/u1a9086149.html
作者:谢伯弈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二段15号
联系电话:1828150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