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钧定:妄议中央,实属不智

中国法制网   2015-11-03 1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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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颁布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是条例新增内容。条例规定: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华网)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这项原则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我们党运用于党员中的根本方式和方法,它要求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对中央的相关政策阳奉阴违,背后指指点点,严重影响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速度和力度,对党的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甚至,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为党的各项政策的实施带来被动。同时,也会对党内团结带来负面、消极的影响,造成一些亲者痛、仇者快的局面。

        条例的适时出台,对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举动起到了很好地引导、规范作用,尤其是在如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对树立党的正确形象、增强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加强各项方针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度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也更好的贯彻了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深得人心。(格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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