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浅未央:落实“两个责任”需磨利“追责”之剑

中国法制网   2015-11-03 11: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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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下大气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2015年上半年,37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7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此被问责。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商务部原官员纵容妻子赌博隐瞒下属嫖娼被免职等案例受到广泛关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各省市地方纪委也陆续通报了系列“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案例,一大批领导干部被追责。(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

5大类典型案件暴露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长期以来存在于官场的顽瘴痼疾。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聚众、纵容下属、配偶与供应商赌博,隐瞒下属嫖娼、欺骗组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有的领导干部对下属公款旅游过于纵容、失察、没有监管,主体责任意识缺乏;有的干部超标配务公办用房,整改不力;有的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套取、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违规报销吃喝费用;有的“四风”问题严重,超标准举办活动或会议。如此林林总总,也或是当前仍然不可小觑的违纪存量中的冰山一角,足以警示执纪监督问责机构,党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落实“两个责任”任重而道远。

“两个责任”是戴在党委政府和纪委头上的“禁锢咒”,通过明确责任,倒逼党委政府和纪委推动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和纪律建设。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中央做出了一系列具体部署,勒紧了各级纪检机关思想神经,推动了执纪监督的深入,一些典型问题相继被曝光,产生了较大的震慑。其实,“两个责任”落点在“追责”,让追责追究成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纪律权威的“利器”,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责任追究就是纪律审查的延伸,必须对准敏感、重点、难点的典型问题,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创新责任追究机制方式,构建更为规范的追责制度,形成依纪追责、违纪必究、追责必严,从制度上保证纪检人员敢于追责、勇于问责、一追到底。

加强责任追究力度,一方面需磨利追责之剑,让执纪者能铁面无私、唯纪是尊、违纪必究,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敢于问责。这需从制度上加大对违纪问题的严惩力度,实现严厉追责有规可循。另一方面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让执纪更为专业、独立,在平台基础、物质、经费和人员上有充足保障。(航浅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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