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建言献策要有“度”
中国法制网
2015-11-03 1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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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颁布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何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入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昨日,参与条例修订的中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做客中纪委官网时表示,此举针对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此外,马森述还就党员干部可不可以炒股,可不可以加入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作出回应。(11月3日 新京报)
何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简单来说,就是“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了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至此,有人就要说了,此项政策的出台等于剥夺了党员干部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是给他们下“封口令”,搞“文字狱”。事实上,中央此举是规定了一个“度”。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度”,超出这个“度”,就会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甚至酿成大祸。我们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但若是违反原则,甚至违法乱纪的,必须予以严惩。
那么,如何把言论控制在“度”内?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度”,“度”的范围是多少。所谓“度”是多方面的,大到国家法律法规,小到内部规章,都是“度”。作为党员干部自身来说,首先要做到不去违反这些条条框框,不去犯不该犯的错误,不做得不偿失的事情。其次,要在这个“度”的范围内,发挥自身智慧,积极建言献策,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总之,党员干部的一切行为,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事,都要在规则的框架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