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玉:日贪上万的女官员胆从何来
中国法制
2015-10-30 2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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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小普,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40万元。(10月28日 来源:新华网)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小普距离退休只有几年的时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位的28个月合计840天,平均每天受贿近万元。这些惊人的数据让人愤慨,而这位主任贪污受贿胆从何而来的呢?
其实,纵观官员违纪违规的原因不外乎就是法纪意识淡薄和政绩观念的扭曲。由于领导干部忙于工作业务和关系应酬,而忽视了真正应该重视的学习活动,从而忘记了权力的约束而放弃了底线、防线和党纪国法的红线,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如此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着实应以党纪国法予以严惩。
女官员成巨贪,留给人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张小普之所以走上腐败的道路,绝非偶然。那么,如何管好权力、监督权力,防止“小权力”弄出的“大腐败”呢?
笔者认为,身为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名女干部,首先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岗位教育,进一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其次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人民监督权力的工作力度。再次,作为监管部门,要严惩一切腐败行为,绝不能让贪腐官员为藏钱而头痛的事损害民众的反腐信心。只有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密织监督的天网,才能确保权力正确有效透明行使,从而抵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