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民 付鹤龙:防患于未然
中国法制网
2015-10-30 10: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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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起事故都经历了一个从隐患到征兆再到轻微事故,最后发展到大事故的变化过程。这个变化过程实则是从量变的积累到引起质变的过程。笔者认为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安全事故的根本之策。
几乎所有的灾难都是由多个漏洞的叠加。虽然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太完善,但只是认真落实已有的规则规定,大多数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但是,往往由于管理不严,对违规现象熟视无睹,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个个漏洞没能及时弥补,一个个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消除,终至酿成大祸。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发现管理中的疏忽之处,本着安全无小事的原则,把那些“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无事故当成有事故来预防,这样就能将事故控制在未发状态,事故的发生就会减少到最小可能,安全工作也就会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