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祥:村干部“装”残疾人到底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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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起,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持有一、二、三级残疾人证的生活困难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儿童100元。然而在今年,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却出现村干部装残疾人领补贴,腿疼办听力三级残疾证的问题。(10月28日环球网)
村干部装残疾人领补贴,咋一听到这个消息,恐怕多数人都会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不屑一顾。无非就是为了那么一点钱嘛!再品一品,村干部是如何装残疾人领到补贴的,是不是又利用了手中的那么一点点职权,动用了自己的人脉关系?难免又让人联想很多,“村干部”一词又被这类少数人抹黑了一回。
总所周知,在我国行政体系中,办理手续是需要通过层层审批的。难道为残疾人办证提供的便利也成为了“苍蝇”们的便利?装残疾人容易,但是在监督之下装残疾人则是顶着了巨大的压力。“装”本身并不是导致村干部冒领残疾人补贴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或者是审核机制本身存在漏洞,有机可乘,或者是审核的人出现了问题,玩忽职守。背后的问题我们不得而知,也不应妄自揣测,但是对于如何防止权力滥用,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利益还是可以提出可行的建议的。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必须防止利益分配过程中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挤压、侵占。首先,审核的机制应当是完善可行的,对于被审核人是否残疾,理所当然不能单凭肉眼观察,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基层组织、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亦十分必要。对于残疾人这类群体,审核人应当主动帮助其搜集以上材料,真正用负责任的态度办事。其次,审核人自身在进行残疾评判时,是否承担了必要的责任后果,是否设置了在违规评定残疾后的惩处措施,对于审核过程中是否具有完备的书面手续留存待查。这些都是流程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最后,就是加强监督的问题了。上级单位和监督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防止出现权力漏洞,避免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为所欲为。只有综合各方面的机制约束和责任追究,才能有效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