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如此“赚钱”速度不止让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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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如此“赚钱”速度不止让人惊讶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小普,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40万元。(10月28日,凤凰网)
经查,张小普在辽宁省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岗位上共计任职28个月,合计840天,平均每天受贿近万元。
平均每天受贿近万元?这个数字听起来不禁很是让人吃惊乃至震惊,几乎每日都在“收钱”,这样的“赚钱”速度是普通老百姓想都不敢想的,而张小普却做到了。
试问,在当前反“四风”的热潮中,究竟还有多少“老虎”、“苍蝇”?
据报道,在外人的眼里,张小普的人生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处处是鲜花和掌声——16岁下乡插队,17岁入党,21岁任公社党委书记,30岁走上处级领导岗位,44岁任副厅级领导干部,49岁走上正厅级领导岗位,此外,她还获得过“省优秀女领导干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头顶着太多令人羡慕的光环。
然而在距离退休的最后几年,她却在金钱和权力的诱惑下,在补偿心理和侥幸心理的共同作用下,理想信念之柱轰然坍塌,思想深处发生“蜕变”,踩着腐败的滑轮,迅速地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2014年9月,其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辽宁省纪委立案审查,后被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让人甚感意外的是,张小普如此受贿行为竟是在即将退休之际,那么,她这期间的权力为何失控?相关的监督制度何以失灵?无疑,这暴露出的依然是选人用人制度的漏洞和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
俗话说得好:多行不义必自毙。张小普因贪被判刑再次提醒广大官员要清白做人,清廉为官。同时,笔者也奉劝那些为官者,手莫伸,心莫贪,伸手必被捉!一旦被贪欲遮住了双眼,丢了乌纱帽不说,还会将牢底坐穿。(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