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文: 公务消费新“红线”
中国法制网
2015-10-28 19: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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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较于过去,新的标准较过去有所提升,同时更有弹性、更符合现实市场情形。不过,制度执行的要求依然严格。
住宿标准上调
对比新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记者发现变化最大的是住宿标准,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例如部级干部原先住宿标准均为每人每天800元,地区之间没有差别;而此次的调整让北京和上海的标准达到1100元,江苏、浙江等9省市达到900元。
同样,司局级干部的住宿标准也在7个省市发生变化,上调幅度为10元到150元不等。相较而言,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调整最多,共涉及33个省市,幅度从10元至150元不等,北京和上海分别从350元上调至500元。
随淡旺季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调整特别提到,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引入了淡旺季概念,旺季住宿费标准分别上浮20%—50%。 此外,除了住宿,其他差旅标准仍然不变,比如处级以下乘飞机只能坐经济舱、坐高铁只能坐二等座;每天伙食补助100元,不能吃鱼翅燕窝等;市内交通每天补助80元,因而需要合理使用,不能乱花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