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岂成“小官”觊觎的“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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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岂成“小官”觊觎的“盘中餐”?
2014年12月,西安市雁塔区纪委在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过程中,发现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涉嫌违纪违法、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于凡因单笔受贿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成为“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10月28日,新华网)
看了这则新闻,笔者的第一感受便是,当前的“小官巨腐”现象已不是个案,但仍然让笔者甚感纳闷的便是,作为一个小小的村官,究竟怎样才能贪的数千万元甚至更多?
也许,越来越多的城中村改造能够给出一定的答案,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许多项目向城乡结合部转移和延伸,城乡结合部土地大幅升值,成为征地拆迁、违章建筑治理的重点区域,这一区域的村干部贪贿案件也呈现逐年增多趋势,因此,越来越多的腐败村官都发起了“土地财”。
显然,城中村改造这样的政策是好,也同样使得更多的村官得益其中,于凡更是成为其中一员。
据了解,按照西安市的政策,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利,每户村民都留有一定面积的生活依托地,村委会可对其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收益由村民共享。于凡的问题,正出在东滩社区那130余亩生活依托地的开发建设上。
资料显示,自30多岁在换届选举中当选村主任后,经过近10年的经营,于凡把持了东滩社区的大小事务。随着房地产行业持续升温,土地开发价值不断攀升,紧握决策“大权”的于凡,打起了村民生活依托地的主意。
显然,一些基层小官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小则数十万,多则上千万的贪腐,着实令人汗颜。然而,从量变到质变,再到病变,实际上就是价值观发生转变的过程。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
说到这里,笔者不禁想问,一些基层小官的心思为何不用到为人民服务上面?而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己谋利,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最后,笔者想说,反腐既是持久战,就需各级部门加强反腐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标本兼治”才能更加彻底的反腐。但要真正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的运行,还需制定强有力的监督体制机制。(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