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党纪”不是限制党员炒股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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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党纪”不是限制党员炒股的“黑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10月28日《新华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印发以来,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党中央决定对《条例》予以修订,也是顺应形势发展的积极探索,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的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其中《条例》修订幅度超80%,新增6类“负面清单”,被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条例》一经公布,引发各界关注,不乏公众的拍手叫好,亦有公职人员的唏嘘之意。其中所谓“限制党员炒股”的字眼引起了笔者的关注,也是外界热议的焦点。诚然,一项新的条例出台,引发公众格外“关注”固然可以理解,但不难发现,外界的热议是基于对相关条例的“断章取义”。
仔细分析,该《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款提到“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不少人便断章取义为“党员干部不能炒股”,实则其前提为“违反相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习近平主席说过:“当官发财应当两道”,党员干部作为为人民服务的主体,如果在工作时间从事营利活动,确实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甚至造成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禁止党员干部炒股表面上能解决公职人员的“不务正业”,但“一刀切”的做法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为官不为,违规违纪等问题,甚至还会出现顶风违纪等现象的发生。从这个层面来说,“最严党纪”在顺应形势发展上做了新的探索。
“最严党纪”虽“严”,但确不是限制党员干部炒股的“黑手”。只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不正当手段的情况下,党员买卖股票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毕竟,工作之余,党员干部也是平常人,而对《条例》如此“关注”确实“大惊小怪”了。
新闻源: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0/27/c_1116946128.htm
作者:牟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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