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面前,违法乱纪将再无容身之地

中国法制网   2015-10-27 2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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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发布。中纪委推出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解读条例内容。在昨天的案例中,中纪委点名交通运输部某拟提拔的局级干部瞒报配偶167万元基金,因此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人民网 10月27日)

近日来,可以说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因为他不仅仅是一个修订条例的出现,更是一个具有现实借鉴意义,内容完善的党员干部活动规则。通过细读这份条例,我们发现在以后党员干部的任何细小违法乱纪活动将受到的惩罚都在这里有所体现。因此我们不得不说组织面前,违法乱纪将再无容身之地。

同样,在这份条例出台后,背后的一系列案例故事,也是在告诫我们党员干部不论是身居何处,只要违反了党的纪律,最后等待的只有法律的制裁。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份条例的出台,也是在告诫那些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等组织纪律意思松弛者,以后凡是有这样的现象将直接受到法律的制裁。

组织面前,违法乱纪将再无容身之地。一方面是说我们的制度不断的完善了,各级党员干部再不能凭着没有制度条文的规定而钻了空子,让执法人员在法律面的漏洞面前无计可施;另一方面是说人民的监督将更会有据可循,有典可查,有理可说。在过去的监督过程中,有的时候百姓明明知道为官者的做法触犯了党和国家甚至自身的利益,却苦于无迹可寻,而无可奈何,如今再也不用受此“窝囊气”,所以说监督的过程将会更加容易。

综上所述,组织面前违法乱纪将再无容身之地。

作者:玉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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