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落马 工程“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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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强力反腐让不少官员尤其是主政一方官员落马,原来他们主推的所谓“一号工程”“重点工程”也随着官员的落马而“下马”,成为“烂尾工程”。原因是,有的是当时决策就是错误的,有的是新官不理旧政,还有的是不问青红皂白推倒重来。因官员落马导致民生工程也“下马”,既浪费国家资金,也损害群众利益,还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俗话说:“人亡政息、人走茶凉”。很明显,如果官员不落马,或许他们主推的工程早就如期完工了。其实,随着近两年不少官员尤其是主政一方官员的落马,他们主推的所谓“一号工程”“重点工程”,出现烂尾现象的不在少数。例如山西省高平市原市长杨晓波落马,原计划投资26亿元的“一号工程”碧桂园城市综合体项目被叫停;吕梁市原市长丁雪峰的吕梁新城项目、太原市原市委书记申维辰的龙潭片区改造工程、广州市原市委书记万庆良的南沙新区项目、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的雨污分流项目、邢台市原市委书记王爱民的环境整治等,在这些官员落马后,上述工程受“牵连”,有的陷入停顿状态,有的则已然成了烂尾工程。
因官员落马,民生工程搁浅甚至烂尾,这是不正常的政治生态。我们常讲制度的连续性,建设长效机制,可为什么一到官员落马时,有些工程就立刻偃旗息鼓了?如果说当时项目立项的决策是错误的,为什么运行之初还能一路绿灯?如果当时的决策是正确的,那继任的官员为什么不能一以贯之地执行呢?
古人曾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既然官员被委任到一方主政,就要对这个地方的老百姓负责,对这里的历史负责。可现在却是每个官员到一个新地方,都要创造新的政绩,对前任的决策要么勉强接受,要么漠不关心,要么干脆推倒。对待前任升迁的,碍于面子“继续执行”;对于落马官员的“手笔”,懒得去收拾摊子——“凭什么我来给你擦屁股”?
官员落马,工程是否要“下马”得作具体分析。如果说当时项目立项的决策是错误的,自然应当舍弃;如果当时的决策是正确的,那继任的官员就要照常推进;如果是对工程有异议,就应该重新审议;如果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那就重新设计。
为防止民生工程因官员落马而“下马”的不正常现象发生,继任官员对前任官员所做的民生工程要正确对待,绝对不能意气用事,尤其是事关民生的项目,更要谨慎处理。应该要建立官员离任(落马)后有关项目的审计论证制度,严防项目搁浅、烂尾;要实行责任追究,对无故“下马”合法合规民生工程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姓名:国强
单位:平武县坝子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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