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解决人们对此事的争议

中国法制网   2015-10-27 19:12:07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有关学生起诉铁路还在进一步讨论,到底谁对谁错?即使法院判决到底该不该?也无法解决人们对此事的争议。毕竟,这只是站在各自角度出发,为自己的消费维权,并不在法院可以棒打谁一棒的问题。 
       其实,类似的问题,在中国有着普遍现象。比如:合同丢了,无法与对方签定合同了;身份证丢失了,无法办理个人的业务了等等,那么火车票丢了,票、证、人不一致无法进站了,就得办理相关程序,才能安全出行,法院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判决,最终结局如何,我们还是拭目以待。
       当然,大学生维权这是个人的理由,说明铁路还有许多不令人满意的地方,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真正实现人民满意的最终结局。也就像作者所言:铁路购票虽然实名制了,车票依然是旅客与铁路之间合同契约的重要载体,丢失就得按规定办理,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这就是契约精神。
        从此事展开来说,随着铁路企业真正发展到了公交化程度,公众出行不再一票难求时,国家相关法规制订部门也会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第43条进行修改。(杨林)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