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局长“监守自盗”,监管漏洞谁来补?

原创   2015-10-27 17: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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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陈俊鹏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被控涉嫌受贿罪和行贿罪。记者通过采访及旁听庭审现场发现,在涉毒、涉枪等刑事犯罪一度猖獗的陆丰地区,陈俊鹏作为公安局“一把手”非但没有从严治理,反而大肆接受不少涉案者贿赂,造成恶劣影响。(10月22日  新华网)

据报道,在涉毒、涉枪等刑事犯罪一度猖獗的陆丰地区,陈俊鹏作为公安局“一把手”非但没有从严治理,反而大肆接受不少涉案者贿赂,造成恶劣影响。身为维护一方平安的父母官,不兢兢业业履职尽责,反而充当起了地方“黑保护伞”,那么,公安局局长“监守自盗”,监管漏洞谁来补?

事实上,陈俊鹏并非唯一在“雷霆扫毒”专案中“落马”的官员。截至今年6月底,已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50件58人。长期以来,虽然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严查重惩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和为官乱为者,但依旧无法遏制部分领导干部知法犯法的泛滥势头。

不错,天理昭昭,罪恶不可能永远潜伏,法律不可能一直沉默。身为公安局局长,知法懂法自然不必说,树牢反腐防线更是必须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长期与犯罪作斗争的公安局局长,最终未能抵挡住金钱诱惑被腐败拉下马,这不得不令人痛心和深思。

那么,对于公安局局长知法犯法的问题,出现监管漏洞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背离了党的宗旨,迷失了人生方向,缺乏强有力约束,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公安干警的宗旨理念应该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想着怎么利用手上的权利来谋取私利,更不能为违法者提供靠山和保护。大量的执法腐败案例让百姓心寒和痛恨,严重地将会对执法失去信心,对社会灰心,对国家失望。现在连最后一道执法防线都“失守”了,还怎么谈依法治国,怎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执法者,更应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自律”,以更健全的监督体制加强“他律”,及时发现新问题,及时推出新措施,将惩治腐败的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最大限度地消除监督死角。

笔者认为,在执法干部的贪污腐败上,绝对没有情面可言,必须严惩不贷,让制度更完善,让执行更严格,让问责更严厉,对知法犯法者动真碰硬,才能从源头上切除腐败枝叶,从根基上拔出腐败的根须,为净化社会风气释放正能量。(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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