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易杨:谁该为举报人保驾护航?

中国法制网   2015-10-27 1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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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消息,今年6月份,安徽利辛县城关镇苏庄村发生了一起惨剧,一位村民被村干部活活打死,虽然此事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但村民依然对此事是议论纷纷。究其原因,竟是因村民实名举报村干部,被报复活活打死。(中国新闻网 2015年10月26日)

举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现行体制机制缺乏对举报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以及权力交易、暗箱操作等因素,举报人信息往往会被泄露出去,从而遭到报复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个举报电话、一封举报信,换来的可能是一场血案,换来的是对全家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安徽利辛县城关镇苏庄村村民为了防止被打击报复而安装监控录像,养狗,每天外出回家都要查看一下监控视频,生怕有意外发生,而在黄学宽被打死之前,四个检举人认为现在是法治社会,他们的人身安全不会受到威胁,而结果是令人失望的,黄学宽的死让他们过得胆战心惊,那么,谁该为他们保驾护航?

 保护举报人权利,使之免于被报复打击,既是社会的良心所在,更是举报受理部门的职责所在。举报受理部门在受理举报线索时,要根据举报风险等级及时启动对举报人的保护程序,明确保护方式和保护期限等。当举报人发出人身安全需要保护的求助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出警处置,举报受理部门实时跟踪监督。对因推诿、失职保护不力造成举报人伤亡的,要严肃追究受理举报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受理举报部门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尽快制订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举报和保护举报人工作是解决举报人保护工作的根本措施。通过立法明确公民举报的法律地位、保护举报人的措施,规定各种不同性质的主体身份的报复行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等,切实把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权落到实处。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sh/2015/10-26/75891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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