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池:严格遵守“四个服从” 岂能当成儿戏?

中国法制网   2015-10-27 13: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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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发布。中纪委推出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解读条例内容。在昨天的案例中,中纪委点名交通运输部某拟提拔的局级干部瞒报配偶167万元基金,因此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2015年10月27日,新华网)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铁一般的纪律。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有部分领导干部把纪律当成耳边风,一意孤行,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这是一个领导干部应该做的事吗?这是一支高素质队伍的作风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一个国家能够真正得以壮大,国家的干部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只有从意识上、思想上、行动上真正的做到“四个服从”。这个国家才能够拥有上下一心的联动战斗力,才能在各项工作上达成统一,立见成效。只有领导干部严格服从上级的部署安排,才能带领老百姓真真正正的享受到国家的好方案、好政策。部分领导干部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甚至诬告陷害其他领导干部等做法,不但严重侵害了其他党员的合法权利,更加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种领导干部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无疑是给所有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既然身为国家领导干部,就应该严格遵守“四个服从”,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为建设我们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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