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一张火车票

中国法制网   2015-10-27 09: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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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了一张遗失的火车票大学生陈同学上告铁路局的新闻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就这个补票与不用补票这个事宜,笔者也有着自己的看法。

笔者生活在武汉,我们城市基本上人人手上都有一张出行、购物的卡“武汉通”。办理时,需要交一定金额的工本费(押金),但是一旦把这个卡遗失,你可能会遇到钱财全空的局面。有人说,应该可以挂上吧。对,是可以挂失,但是挂失首先要从新购置一张新卡,然后把原来卡上的钱转向到新开的卡中去,当然前一张卡的押金是不可能在退回了,如果运气不好,当你挂失之后,办理了转账手续,在若个工作日之后可能并不能收到原先卡上的金额。因为当办理挂失之前,卡上的金额就被捡到的人消费完了。这时有人上告“武汉通”公司吗?

在来说说我们城市另一种出行工具地铁。我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还算不错,一般乘坐时要么是刷卡,要么是自己在售票机上选择相应的站点,输入对应的金额,然后拿着乘车币去坐车。但是一旦,这个乘车币不小心遗失的话,就会面临着出不了车站,而且要从新购买全程乘车的车票。地铁公司不会因你买过车票而不会让你从新购票,也不会因为你买的可能是几站路的短途票而不让你从新购买该趟线路的全程车票。这时,有人去上告地铁公司吗?

也许,这时会说这两个例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实名证!但是,就算这两个例子没有实名制,如果该公司愿意调查一样的可以证明。比如“武汉通”公司,你可以提供购买时间记录、购买凭证及最后一次的交易记录然后让他们办理退费手续。再者武汉地铁公司,你可以提供上车记录,每个车站都有摄像头,调取监控就可以证明你有没有逃票。但是这些行吗?答案是并不行,每个公司都有着自己的规章制度,该补的票一样要补。

在来说说铁路这次的补票,铁路局的规定是补票之后再办理退票,并没有说因为车票的遗失而带来第二次额外的支出,所以说不要把这过于人性化的服务看待成为自己的错误而买单工具。如果说补了票在退嫌手续麻烦,当有一天铁总把这项服务取消了,换成了遗失车票就必须从新购票时,还会觉得这不是再为旅客提供优质、方便快捷、人性化的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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