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骞: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意味着什么?
原创
2015-10-26 2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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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10月26日讯,10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从即日起,我省取消调整41项国家层面设定、我省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去年底我省已取消省本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至此,我省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笔者查阅资料得知所谓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在法律规定中,它被列为“不适用于《行政许可法》的其他审批”。当时保留下来仅是为了过渡,但后来一度被代指为“制度后门”和“灰色地带”,现在已经到了全面取消的时期。让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淡出历史的舞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能极大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改革的活力,市场的动力,来源于政府的“有形之手”要放得开,放得下,也要放得好。时下的改革属于“削权式”的攻坚,需要政府不断简政放权,放开手脚去激活市场活力,让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释放。从之前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来看,不断优化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得到了极大体现。要实现更有质量和成色的简政放权,就必须堵死一切暗门,让“替代之法”欲行而不能。实现更为彻底的改革,就必须让模糊的界限清晰起来,让模糊的权力明朗起来。很显然,取消非行政审批具有釜底抽薪之效,并从根本上堵死了变相许可的暗道。同时,“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概念彻底成为历史,意味着简政放权和自我革命实现了又一历史意义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