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月报制度”点赞
中国法制网
2015-10-26 19: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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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111个中央企业、15个中央金融企业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10月25日人民日报)
“八项规定”的落实使特权不复存在,培养了党员干部的法制理念和宗旨意识,“官本位”思想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使领导干部不再“任性”;对于贪腐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使“莫伸手,伸手必被擒”的理念深入人心;有效地改善了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干部职工工作状态焕然一新,因此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用整治“四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八项规定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体现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只有持之以恒落实下去,作风建设的“新长征”才能取得最终胜利,八项规定最终一定会更深刻地改变中国。因此为建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确实非常有必要,同时各级各部门应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并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广大党员干部首先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谆谆告诫,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心理,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率先垂范,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