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林林:电瓶车频频出事,立法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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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林:电瓶车频频出事,立法已刻不容缓
今日,笔者坐车去办事,车被堵在了路上,看着一条长龙般的车队,听路过的好事者讲,前面除了车祸。一辆水泥灌装车在下坡时为了避让一天冲出来抢道的电频三轮车打方向时撞上了路边的树导致车身翻了出去,司机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就死亡。而那位电瓶车车主直接撂下了车子离开了现场。听到这里,笔者不由的感概,这已经是N次看到了由电瓶车引发的车祸。
在我国,电瓶车已经成为了人们代步的交通工具,这种交通工具比自行车快,还是环保能源,比摩托车轻,使用方法简单快捷,也不需要驾驶的人考取驾驶执照。按道理讲这是一个好的交通工具。可就因为这些优点反而使这电瓶车成为了肇事者的源头。比自行车快就使得骑车的人速度加快,不管不顾的往前冲,出事时刹车也来不及。能源环保,比摩托车轻,使用方法简单,不用考取驾驶执照。就使得使用这一向交通工具的人更加的多,从十几岁的小孩到七老八十的老翁都在使用。很多老人不懂交通法规,我们可以在街上看到很多电瓶车横穿公路,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肆无忌惮占道。从而引发车祸的几率就更大了。
我国的车祸死亡人数处在世界第一位,而且每年这个数字都在飙升。而电瓶车引发的车祸率更是与日俱增。我目前我国的法律针对电瓶车这一交通工具还没有一条真正的立法。因为没有立法,所以在很多时候交通事故只能按非机动车的一些条例来判,在某些时候难免有失公平,这也算是法律的漏洞。
科学立法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的一项内容,那么对于电瓶车肇事这一项的立法已经刻不容缓。没有立法,就不会有法的宣传,更不可能的公正司法,老百姓就更不会遵守法。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复旦大学钱文忠教授说一个社会,如果人民道德水平高,行为规范好,懂规矩、守规矩意识强,这个社会的矛盾和犯罪就会减少,生活就会更加和谐。那么为了和谐社会,科学立法是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