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聚有时:居住证给外来务工者福音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通过 积分落户通道正式打通,户籍制度改革又迈出坚实的一步,10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财经评论员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居住证制度将是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外来打工者公共服务权利。(10月22日新浪网)
笔者认为,近些年来,农村劳动力不断涌入城镇,为地方经济及城市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因为我国户籍制度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化格局,且地域差别化明显,让这些外来务工者无法享受当地的公共资源服务,教育、医疗、养老等逐渐成为他们日益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新生代的农民工经过多年打拼,在城市已经有了相对固定的收入,相对固定的居所,有一定的人脉圈子,习惯了城市的生活节奏,等于半个“城市户”,然而正是这半个“城市户”的身份,让他们无法跟当地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等诸多与民生息息先关的公共服务,于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情况日益加剧,居住证条例的颁布实施,恰恰解决了这一症结,居住证持有人可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这一政策无不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彰显以人为本的良好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