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出差积极性岂成差旅调标的理由

中国法制网   2015-10-23 15:00:24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调动出差积极性岂成差旅调标的理由

财政部20日发布通知,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其中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10月21日  新华网 )

10月20日,财政部印发通知,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此次对差旅费调标,事隔2013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到2年时间。对于此次调标,引发网友质疑,认为一是不合适?二是有违节俭美德?

面对质疑,财政部一官员说,此次调整是为了调动出差积极性。如果真是此理由调标,笔者认为,不调也罢。况且如今酒店行业竞争激烈,为了争取客源,各种酒店正通过降价、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确保入住率,说句实话,也就是节假日酒店入住率高点,价格涨点,过了节假日,平时入住率笔者敢断言肯定不到70%。而2013年制定的标准放在现在其实也并不低,既然如此,何以还要调价?是为了追求享受还是变相的福利?如此草率的调标的确值得商榷。

大家都知道,公职人员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需各级公共财政资金承担,对于公共财政资金的支出,财政部门一家说了算的格局应改变。既然是公共财政资金,其收支情况自然应由公众共同来决定。这对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观点毫不违背。正是因为对公共资金的使用少了监督,如今一些地方,随意浪费公共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此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其实,调动出差积极性有很多种方法,如果仅仅靠提高差旅费补助标准来促使提高出差率,显然是不对的。这既可能让一些干部养成有钱便是娘,给钱才办事的思维,更可能培养出一些把金钱看得很重的干部,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显然就是空话。笔者认为,要调动公职人员出差积极性,一方面要教导大家明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理论需要用实践来检验”这些道理,从而让大家将出差当做是对自己人生的一种历练。安排出差也就不再难。另一方面要将教育干部,出差其实就是正常工作而不是工作之外的东西,到外地出差肯定是为了工作,属于正常工作何来的不积极?

差旅调标,既然有质疑,落实更要谨慎,对那些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严格查处,绝不姑息。否则,调标差旅肯定会落下这是公职人员变相提高福利,公共财政资金被浪费的口实,完全没有必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