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绵的雨:公安局长明知故犯,当庭悔改有何用
中国法制网
2015-10-22 14: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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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20日上午,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陈俊鹏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被控涉嫌受贿罪和行贿罪。记者通过采访及旁听庭审现场发现,在涉毒、涉枪等刑事犯罪一度猖獗的陆丰地区,陈俊鹏作为公安局“一把手”非但没有从严治理,反而大肆接受不少涉案者贿赂,造成恶劣影响。陈俊鹏还通过市政工程和人事提拔捞取种种好处,有7名下属因向他行贿获得升迁调动。(新华网10月22日)
本案中陈俊鹏作为公安局的局长,而公安机关又是执法部门他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这种做法纯是违反党的思想,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国家是严厉打击的也是人民所不容的。陈俊鹏在庭上最后陈述的时候说“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曾)取得一定成绩,受到上级肯定和群众好评,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但是没有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触犯了刑律,痛心疾首、愧痛难当。”从他的陈述中不难看出他是多么的后悔和难过,但是已经为时晚矣。因为人生就只有一次,不会再给你从新来过的机会。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反腐败工作十分重视,作为反腐工作的牵头部门,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反腐败工作开展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在党中央高度集中反腐时刻为何还是有人如此高调的收受贿赂?是因为他们没有坚定理想信念,没有守住底线,被名利所诱惑,被名利所压倒。对自身的思想建设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从而给腐败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官员贪腐在历史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尽管无法根治贪腐,但是对贪腐的“零容忍”的信仰应该牢固树立。我们做人不管是国家机关单位也好还是人民百姓也罢,我们都要坚定我们的理想信念,同时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我们的个部门要明确自己的周围人,勇于担当,坚持科学的态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