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反腐倡廉建设,重在防患于未然

中国法制网   2015-10-22 10: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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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上午,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原局长陈俊鹏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被控涉嫌受贿罪和行贿罪。陈俊鹏作为公安局“一把手”非但没有从严治理在陆丰地区涉毒、涉枪等刑事犯罪,反而大肆接受不少涉案者贿赂,造成恶劣影响。并且还通过市政工程和人事提拔捞取种种好处,在职期间有7名下属因向他行贿获得升迁调动,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6万元、港币20万元,更是借助手中职权“关照”涉枪、涉毒等刑事案件的处理进程,为涉嫌窝藏毒资案办理提供帮助。案件庭审时,陈俊鹏当庭认罪,自称对接受审判感到“非常耻辱”,为没有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触犯了刑律,痛心疾首、愧痛难当。

    古人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所有违法犯罪分子事后的感想和说法都是,对当初的犯罪行为追悔不已,如果还能从头来过,绝对不会再走那条路。如此种种,笔者只想说一句:事后诸葛亮,人人都会做。

    一直以来,我党一直将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警示教育中大惩小戒的案例数不胜数。然而,还是有很多党员干部总是抱着一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侥幸心理。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的发生。具体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思想腐败,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因此,要解决腐败问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完善监督机制,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其次,要加强社会监督,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和健全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再次,加强舆论监督。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评击一切违法行为,将这些违法行为暴露在社会大众面前。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没有规范的预防腐败方面的措施,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必须会导致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种监督制度,健全有效的制约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特别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提高他们贯彻执行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加大违纪案件查办惩处力度和打击力度。加大打击力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腐败份子起到威慑作用。认真查处每一件违纪违法案件,惩处一切违法行为,为了提高惩治效果,还应该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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