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逢:莫让烟民在高铁上横行

中国法制网   2015-10-22 1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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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下午,在由厦门北开往南昌的D6526次动车上,一男子酒后烟瘾难忍,上演了一出求列车长罚款2000元让其吸烟的闹剧,令人啼笑皆非。
随着动车组列车的快速发展,愈来愈多的人选择乘坐高铁、动车出行,与此同时,高铁吸烟现象也在不断上演,虽然在乘坐高铁时广播里会反复播放禁烟的安全提示,高铁吸烟所带来的危害也是总所周知,但即便如此,仍然有部分烟民明知故犯,此次新闻中的主角更是荒唐,借着酒疯居然要求花两千元买吸烟权,虽然列车长最终对此事做出了完善的处理,但也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
    根据我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高速行驶的动车和高铁上是全列禁烟的,禁止乘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违者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显然该事件主角对此规定产生逻辑上的错误理解,对违规吸烟人员进行罚款,并不等同于花两千元即可在高铁上随意吸烟,前者是处罚方式,后者是交易行为;前者的目的是预防违法行为,保证列车旅客的安全,后者的目的是为了花钱享受特权,这二者不可混为一谈。违规行为是不可通过金钱来购买的,有钱任性的举动在法律上是不起作用的。
    尽管在高铁上吸烟的往往是个例,但只要发生一起,就足以危及整列车人的安全,高铁禁烟不容忽视。但为何面对高铁禁烟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却仍然有旅客以身试法?
    笔者认为,一方面是旅客安全意识的淡薄。为了满足一时的烟瘾,竟全然不顾全车人的生命安危,有多少场火灾的发生都是因为这看似不起眼的烟头,甚至有一些瘾君子,抱着侥幸心躲在车厢结合部、或者厕所等角落里燃上支烟。殊不知,高铁上安装了敏锐的烟雾警报器,一旦有一定浓度的烟雾出现,烟雾警报器就会启动,列车将会自动紧急停车,将会给其他旅客带来恐慌与伤害。
    另一方面,法律、法规对于此类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的人员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理处罚看似很完备,但还是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之嫌,并未让违规者感受到事情的严重性。
    最后,良好行为规范需全社会共同努力维护,作为民众,我们应当发挥好监督作用,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我们应主动上前制止;作为铁路部门,应该加强有关禁烟的相关宣传力度,;作为地方部门,应该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新闻媒介,应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让更多的民众了解高铁吸烟的危险性,还社会一份平安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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